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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了解民事案件受理的必要条件
释义
    一、了解民事案件受理的必要条件
    人民法院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诉讼,必须要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延长后可以是十二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民事立案需要哪些资料
    民事立案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主体资格证明;
    3.起诉证据材料;
    4.授权委托书;
    5.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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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4: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