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担吗 |
释义 | 一、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担吗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担。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注册所需资料一览 分公司注册所需资料一览: 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总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5.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6.分公司负责人任命决议; 7.拨款证明; 8.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9.《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10.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 三、分公司有无订立合同的资格 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同时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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