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部门管理土地转让 |
释义 | 一、哪个部门管理土地转让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一级设置自然资源厅或局,承担本省市或自治区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一和县一级钧设立自然资源局,承担本市或本县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一些大的乡镇设立自然资源所,承担辖区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土地转让与转包有何不同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是: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转包不变更原承包人,转包变更原承包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三、签土地转让协议需要公证吗 签土地转让协议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增强其效力的证明力,并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