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解除连带担保 |
释义 | 一、怎么解除连带担保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连带担保责任,也可以在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事由时,由解除权人解除连带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保证期限最长几年 法律网提醒,连带保证期限最长几年法律并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是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三、担保人还不了款会连带担保人子女吗 担保人还不了款不会连带担保人子女。担保合同的效力一般仅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不会影响担保人的子女。但如果担保人的子女作为第三人加入担保合同的,则会受牵连。另外,如果是继承,债务也是一起继承的,只是限定继承,继承多少,在多少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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