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收养的条件及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而言对于想要涉外收养的外国人的条件非常的严格,但是相对的涉外收养也越来越普遍,因此涉外收养应当遵循相关的程序。那么涉外收养的条件及程序有哪些?以下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有关涉外收养的条件及程序有哪些及其相关内容的知识。 一、收养登记机关是什么 登记机关应该是被收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二、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需要哪些条件 现在我国唯一合法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必须由社会福利机构(福利院等)完成,所依据的法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同时,去年发布的外国人收养中国孩子的新规定将于今年5月1号起生效,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龄不得小于30岁或大于50岁; (二)体质指数不得高于四十,即不是肥胖症患者,还不能有服用抗忧郁症药物的记录; (三)领养者必须是已婚夫妇,如果是初婚者则必须至少有两年婚龄,而二婚或者三婚的人则务必有五年婚龄,而且夫妇俩的已往婚史中不得有超过两次的离婚记录; (四)领养家庭的财产净值必须在八万美元以上,而包括领养儿童在内,全家人均年收入必须至少一万美元。 三、涉外收养的条件及程序有哪些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在我国已经开放了涉外收养的事情。那么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收养登记机关以及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需要哪些条件,还介绍了涉外收养的条件及程序。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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