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
释义 | 一、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 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禁止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土地所有权的特性 土地所有权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的特定性 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2.交易的禁止性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权属的稳定性 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法律网提醒您,除《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 4.权能的分离性 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 三、土地所有权转让程序 土地所有权的转让程序如下: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3.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且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4.公证,转让合同应经过公证。 5.变更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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