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侦查阶段会见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一、律师侦查阶段会见手续有哪些 律师侦查阶段会见手续如下: 1.首先应当携带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 2.然后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 3.看守所核查后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二、侦查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侦查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三、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的注意事项 1.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4.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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