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购房定金的法律特性是什么 |
释义 | 一、二手房购房定金的法律特性是什么 二手房购房定金的法律特性是担保性、惩罚性和法定性。定金是房屋购买合同中买房决定买房后预先支付的费用,如果按约定履行合同,购房定金会抵作价款。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和违约金能同时请求吗 房屋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三、购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购房定金与订金区别如下: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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