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根据法律规定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根据法律规定有何规定 出生公证书不存在有效期这一说法,因为出生证明的公证书是属于证明类的文件,只要不被推翻就具有证明的效力,如果被推翻了,那么就马上失去效力,有效期一般针对的都是资格类的,比如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三、公证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么 公证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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