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算法如下: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有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结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 二、交通事故诉讼所需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诉讼所需材料有: 1.起诉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营业执照,户籍证明; 2.肇事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 3.事故责任认定书; 4.住院病案病历,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以及用药明细等; 5.法医鉴定书及鉴定费发票; 6.误工证明、收入证明;残疾辅助器具发票,交通费发票等; 7.死亡案件需提供尸检报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由谁管 法律网提醒,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请交通事故请求民事赔偿的,可以选择去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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