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军人离婚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军人离婚的具体条件如下: 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现役军人一方同意离婚或存在重大过错; 3.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诉讼离婚需要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军人婚姻怎么离婚 军人婚姻的离婚方式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三、离婚时如何分割复员军人财产 可以要求对复员费、自主择业费进行分割,但不能要求分割医药补助费。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但对于下列财产关系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能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依照上述规定,医药生活补助费是军人的个人财产,不得进行分割;而对于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可以夫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进行分割,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可获得一半的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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