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后再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离婚后再婚需要准备的材料:需要提交申请结婚男女双方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还需要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对于离过婚的男女需带上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再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 三、拿离婚证再婚的条件有哪些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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