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是否必然要被没收全部财产 |
释义 | 一、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是否必然要被没收全部财产 被判无期徒刑的人不一定要没收全部财产。根据具体案情进行适用,并不是绝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无期徒刑的罪犯,朋友可以去探监吗 无期徒刑的罪犯,朋友不可以去探监,因为《监狱法》规定,只有亲属和监护人可以探监。探监需要的手续有: 1.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2.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 3.办理接见手续。 ![]() 三、无期徒刑应如何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无期徒刑应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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