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劳动合同程序怎样规定 |
释义 | 一、订立劳动合同程序怎样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程序如下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招用需求,与劳动者进行面谈后,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能不能修改 劳动合同能修改,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的内容,但更改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更改后的劳动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三、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一年,自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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