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详解著作权的邻接权是什么 |
释义 | 一、详解著作权的邻接权是什么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的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的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二、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内容不同 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 1.权利范围不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更广泛; 2.主体不同,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 3.客体不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三、邻接权的保护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邻接权的保护期限是,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广播、电视节目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