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期间会不会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期间会不会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会强制执行的。当事人不服,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期间,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因此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二、行政复议期间的流程怎么走 法律网提醒,行政复议期间有以下程序: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三、行政复议期间哪些情况应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一般情况下,在复议期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仍要继续执行。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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