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准备工伤认定材料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如何准备工伤认定材料及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材料如下: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 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 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 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力人身伤害等); 9.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工伤认定注意事项如下: 1.要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可以直接申请鉴定。 二、工伤认定得多久 工伤认定得15天到60天左右,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 三、工伤鉴定在医院哪个科室 工伤鉴定在医院司法鉴定科室,需要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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