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预防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
释义 | 一、如何预防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在日常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做到以事前防范为主,防患于未然。要做到有效防范医疗事故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医疗事故预案是在医疗事故出现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应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 二、医疗事故处理方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处理方式如下: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法律网提醒您,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3.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决,是指通过人民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 ![]()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负责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负责。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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