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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如何执行
释义
    一、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如何执行
    没收财产并处罚金的执行:
    1.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不得没收属于家属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生活费用;
    2.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未缴纳则强制缴纳;不能全部缴纳的,任何时候发现被有可执行财产可随时追缴;缴纳确有困难的,经裁定可以延期、酌情减少或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三、没收财产的判决由谁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了没收财产的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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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6: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