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执行人职责细节有哪些 |
释义 | 一、遗嘱执行人职责细节有哪些 遗嘱执行人职责如下: 1.对遗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做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遗嘱执行人不执行有效吗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执行人不执行没有效的,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三、如何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可以由遗嘱人指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在遗产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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