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债务人抗辩权 |
释义 | 一、如何理解债务人抗辩权 如下理解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债务人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债务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双方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哪三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有: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不安抗辩权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法律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 三、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有何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如下: 1.后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对后履行一方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2.在实践中,后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只要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先后顺序,就可以进行抗辩,行使条件要求较低;但不安抗辩权,法律要求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的情况确实让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产生了极大的担忧,证据要求很高。 为了方便行使权利,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各方义务的先后顺序;在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前,必须固定对方对履行担忧的证据,避免不利抗辩,但构成违约的不利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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