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届满之后是否能展期 |
| 释义 | 一、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届满之后是否能展期 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届满之后是能展期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商标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注册的流程是: 1.申请人提交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 2.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 三、个人注册商标的费用标准 个人注册商标的费用为: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要缴纳300元官费(官费是由国家商标局收取,300元仅限一个商标一个类别10项以内商品的费用,同一个类别下超过10项后每项按照30元收取)。 2.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要缴纳300元官费和代理费(一般按照一标一类计件),代理费为600到8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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