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印章有哪些分类各自有何用途 |
释义 | 一、企业印章有哪些分类各自有何用途 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五种: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二、用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网提醒您,用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无效。使用虚假印章签订的,是属于合同欺诈的行为,签订的合同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企业印章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印章管理办法》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引用法条: [1]《印章管理办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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