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作品无法被著作权法保障 |
释义 | 一、哪些作品无法被著作权法保障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有: 1.单纯的事实消息;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保护期是: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权利,保护期限为十年; 3.除前述例外情况,一般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三、著作权保护和专利权保护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保护的对象不同;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权利产生方式不同;权利内容不同;权利保护期限不同。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