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流程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流程 如下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流程: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多久到账 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网提醒您,交强险理赔期限参考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三、交通事故保险中拒绝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中拒绝赔偿的情况有: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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