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登记婚姻是否需要归还彩礼 |
释义 | 一、未经登记婚姻是否需要归还彩礼 《民法典》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要返还彩礼,被承认的事实婚姻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的数额应当由双方决定,双方也可以约定不支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限制性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彩礼返还的限制性原则如下: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 三、彩礼的返还数额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2.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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