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合同是否会自动续签 |
释义 | 一、怀孕期间合同是否会自动续签 是的。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四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怀孕期间劳动合同解除有赔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怀孕期间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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