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
释义 | 一、如何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如下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 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 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 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 1.强制实行原则。即以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使所有用工单位,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用工形式一律参保,按月向社保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使工伤保险在全社会发挥调剂和保险作用。 2.保险与经济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发生工伤后,在待遇支付方面,除了保证正常的生活待遇外,还要给予一次性的工伤保险补偿费用。 3.社会化管理原则。法律网提醒您,一是覆盖范围的社会化,二是基金来源社会化,即国家、企业共同筹资,三是管理的社会化,使企业摆脱更多的社会性工作。 4.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即将工伤保险基金中一定的费用转向改善生产环境,加强对劳动卫生与安全保护的科研,以及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人员的奖励等。 5.工伤保险与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 三、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有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2.非工伤协议医院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之日起7日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由工伤保险参保人观察。 3.工伤保险被保险人因出差、公学学习、长期异地工作等原因在我国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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