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有哪些具体表现 |
释义 | 一、家庭暴力有哪些具体表现 家庭暴力有以下具体表现: 1.针对身体的暴力,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2.针对精神的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 3.针对性的暴力,婚内强奸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二、家庭暴力的责任有哪些 1.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 三、家庭暴力如何举证对方 法律网家庭暴力举证对方的情形如下: 1.如果有受伤的,可以前往医院验伤,提供验伤证明。 2.在发生家暴时可以立马报警,在出警记录中写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过程。 3.对方如果在事后请求原谅的,要求写保证书,让对方自己承认家暴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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