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犯罪的构成因素有哪些 |
释义 | 一、单位犯罪的构成因素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构成因素有如下的: 1.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成立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要求单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2.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通说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只是以故意为主要表现形式 3.单位犯罪的客体要件:单位犯罪的客体因不同的犯罪而有所不同,主要有: (1)国家的安全; (2)社会的公共安全;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5)社会管理秩序; (6)国家的国防利益; (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正常秩序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无论侵犯哪类客体,在同自然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下,单位犯罪的客体与自然人犯罪的客体是一样的。 4.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要求,必须是实施了危害社会并且由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 二、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 单位犯罪追诉时效的确定标准与自然人追诉时效相同,根据法定最高刑的标准进行确定。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三、单位犯罪可以构成累犯吗 单位犯罪可以构成累犯。法律网提醒您,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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