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基金所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基金所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所支付的项目有如下的: 1.工伤医疗费用; 2.因工伤残费用; 3.因工死亡费用; 4.劳动能力鉴定费; 5.工伤康复费用; 6.配置辅助器具费用; 7.工伤预防费; 8.工伤保险储备金;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上报工伤保险需要的资料 上报工伤保险需要的资料如下: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享受工伤保险条件是什么 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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