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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释义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会议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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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6: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