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是否工商备案 |
释义 |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是否工商备案 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转让无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二、办理股权转让的程序 (一)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二)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四)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五)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照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股份转让的注意事项 (一)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二)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三)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是否工商备案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是不需要进行备案的,除非是上市公司。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