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完工应满足哪些条件来进行验收 |
释义 | 一、工程完工应满足哪些条件来进行验收 工程完工应满足以下条件来进行验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条件。 二、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 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 1.时间不同,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 2.工作内容不同,交工的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的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三、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如何解决问题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解决问题的方式如下: 1.要求对方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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