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证所需准备材料 |
释义 | 一、办理结婚证所需准备材料 办理结婚证所需准备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办理结婚证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办理结婚证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3.结婚双方没有法律禁止的近亲关系或者禁止结婚的严重疾病; 4.结婚双方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三、离婚后结婚证会收走吗 离婚后结婚证有可能会收走,也有可能盖上已注销的印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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