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接询问与交叉询问 |
释义 | 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庭审理中审查证据的方式。在证人作证和出示证据以后,先由起诉方询问本方证人即“直接询问”。直接询问的目的是使证人说出真情,展示证据。英国称直接询问为主询问(Exami-nation in Chief)。美国的法律规定,在直接询问中不得向本方证人提出诱导性问题,即用暗示的方法取得自己所需得到回答的问题。起诉方询问其本方的证人完毕以后,就由被告肓律师对起诉方的证人发问,称交叉询问。交叉询问的目的在于揭露起诉方证人怀有偏见或偏袒,其证言不可信。根据情况,法庭可以进行第二轮直接询问与交叉询问,英美法系国家称之为再次直接询问与再次交叉询问。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的庭审阶段,被告方可以决定不提供任何证据,也可以提供某种证据。如果被告方提供证据,须按照上述方式先由被告方直接询问本方证人,然后接受起诉方的交叉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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