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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刘安
释义

刘安前179—前122

西汉哲学家、思想家。沛郡丰(今江苏丰县)人。汉高祖之孙,袭父封为淮南王。曾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编著《淮南子》,又称《淮南鸿烈》。《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杂家。《淮南子》要略篇曾阐明其著书之宗旨,所谓“经纬人事,上考之天,下揆之地,中通诸理”。它以“道”为核心,以“无为”为指导原则,将仁、义、礼、法置于“道”的支配之下,认为“道”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道”的派生物或衍化物,法的制定,要受“道”的制约,法的功能的发挥也是以“道”为根据。主张“主政者不能废法而治民”,君主应严格监督臣僚,“不偏一曲,不党一事”;在犯罪根源问题上,认为贪得无厌的本性是导致犯罪产生的总根源,为此主张德礼教化,先教后刑。刘安后因谋反事发而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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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