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护令有效期多久 |
释义 | 一、人身保护令有效期多久 人身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二、人身保护令怎么申请 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方式: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法律网提醒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受害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 三、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书,并且需要提交相关证据,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 3.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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