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去外地被发现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缓刑期间去外地被发现了怎么处理 缓刑期间去外地被发现了的处理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去外地没有超过一个月情节较轻的会被给予警告,如果擅自外出超过一个月或者被警告三次以上的,将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判缓刑的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三、判缓刑能直接出来吗 判缓刑不能直接出来。 因为缓刑判决不是即刻生效的判决,人民检察院和被告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进行上诉和抗诉,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和抗诉的,判决生效,判决只有生效后才会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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