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不可以劳务出资吗 |
释义 | 一、股东不可以劳务出资吗 股东不可以劳务出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方式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方式,劳务不属于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公司股东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二、股东货币出资额有什么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货币出资额有下列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 三、股东出资不足的解决办法是哪些 股东出资不足的解决办法是: 1.全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全额向公司补缴; 2.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 3.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权利受限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进行相应的合理限制; 5.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