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开庭时间要改吗 |
释义 | 一、管辖权异议开庭时间要改吗 管辖权异议开庭时间有可能要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管辖权异议后的开庭时间是什么时候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一审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在三个月内审结,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酌情安排。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八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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