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构成结果加重犯吗 |
释义 | 一、绑架罪构成结果加重犯吗 绑架罪可以构成结果加重犯。实施绑架行为,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加重犯,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和抢劫罪一样吗 绑架罪和抢劫罪不一样,具体如下: 1.犯罪的手段不同,绑架罪是绑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绑架人相威胁,要求被绑架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给付财物,抢劫罪则是当场劫取财物; 2.索取财物的时间、地点不同,绑架罪是先有绑架行为,后有勒索财物行为,抢劫罪是当场劫取或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 3.索取财物的数额不同,绑架罪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一定数额的财物送到一定地点,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价,具有随意性,抢劫罪则一般都是限于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4.实现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绑架罪是通过把被绑架人作为人质胁迫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出钱赎人,犯罪目的必须通过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现,抢劫罪则是直接从被害人身上劫取财物,不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 三、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1.主体要件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主观方面的故意; 3.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4.客观方面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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