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和侵占罪区别 |
释义 | 一、挪用公款和侵占罪区别 挪用公款和侵占罪区别如下: 1.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 2.前者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后者的目的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二、挪用公款判刑还要还款吗 挪用公款判刑还要还款。犯罪嫌疑人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刑后,是仍需归还所挪用款项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三、公安部关于职务侵占罪管辖规定 公安部关于职务侵占罪管辖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法律网提醒,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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