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一、职工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职工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功能障碍,无生活自理障碍。具体包括: 1.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等于1%; 2.手掌、足掌植皮面积大于30%者; 3.双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8;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职工十级工伤伤残等级待遇 职工十级工伤伤残等级待遇: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伤残十级够上评残吗 伤残十级够上评残,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是伤残等级中最轻的一级。十级伤残的主要特征是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6 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本标准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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