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以哪条为准 |
释义 | 一、合同条款前后矛盾以哪条为准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以哪条为准可以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确定以何种解释为准;协商不成的,按民法典规定或者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确定;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 二、无效合同条款的情形 无效合同条款的情形如下: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因此无效的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三、合同条款怎么写呢? 合同条款的撰写需要写清楚以下内容: 1.合同交易的主体,即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做些背景调查,审查合同主体的资质和资信。 2.合同标的,指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例如,汽车买卖合同的标的就是汽车。 3.数量,是指合同标的的数量或规模,例如,汽车买卖合同中数量是10辆汽车。 4.质量标准,是指在合同标的物的品质。法律网提醒您,买卖合同中有很多纠纷都是因为质量不达标引起的。 5.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条款,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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