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起诉在哪个法院都行吗 |
释义 | 一、债权起诉在哪个法院都行吗 债权起诉不是在哪个法院都行。 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由约定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债权债务清偿方式有什么 债权债务清偿方式有: 1.当事人到期以金钱为给付履行偿还义务; 2.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 3.债务人可以抵押、留置等,设定担保物权。 债务清偿方式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三、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可起诉次债务人 债务人死亡,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可起诉次债务人。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并且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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