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案人一定要在现场吗 |
释义 | 一、报案人一定要在现场吗 报案人不一定要在现场。 报警立案不是一定要本人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报案人可以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一般情况下,如果报案人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到辖区派出所现场报警的,也可以通过他人或者打电话报警,但是进入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后,后续仍然需要本人去派出所进行报案笔录。但是知情人举报的情形除外。 二、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已经受理的案件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受理的案件属于受理机关管辖。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三、刑事案件报案后能撤回吗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但是不能随意撤案,一般需要出现以下情形,才可以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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