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与他人同居,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
释义 |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婚内与他人同居,离婚过错方的赔偿一般是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和无过错方受到的实际损害给予无过错方物质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过错方赔偿包括两部分,一是物质损害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我国并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存在明确规定,所以一般是给予物质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网提示您,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三、离婚赔偿能否分期付款 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双方同意即可分期付款。因为离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对判决的履行或给付内容可以强制执行,也可以协商履行,即只要双方同意,那么离婚赔偿是可以分期付款的。其次,在正常情况下民事诉讼案的赔偿款不会高于夫妻双方的现有资产的,所以离婚赔偿数额肯定是承担方可以承担的数额,因此不一定需要分期付款这种付款方式。法律上并对财产分割或离婚赔偿并不存在分期付款这一说法,一般是直接对双方目前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有一方过错,非过错方可以索要更多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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