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程序: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伤残鉴定应提供的材料: 受害人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伤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其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9、携带伤残鉴定委托书,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委托书中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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