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鉴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 |
释义 | 如何去鉴定员工是否违反竞业限制 一、一般来说,下列证据可以单独或者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证的劳动合同: 2、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 3、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据; 4、新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存折方面的证据; 5、劳动者以新单位员工的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业务方面的证据(此方面的证据有原始证据最佳,如果没有,应该通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6、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名片; 7、新单位对劳动者在新单位网站、宣传册、广告等载体上的记载; 8、劳动者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公司的营业执照的证据、劳动在公司中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证据; 9、其他证人证言,录音等能佐证劳动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事实的证据。 二、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由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没有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也有的地区采用经济补偿金的3倍支付。 上面关于如何鉴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这一问题的相关司法知识能够让我们清楚的知道,我国对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有着完整的规定,假如对于鉴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问题还是觉得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去咨询一下更加专业的律师和相关法律部门。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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